二次冲刺的木业股份难掩信披不清顽疾,营收净利双降
关联方代发工资,关联交易金额占比高
报告期内,木业股份部分员工与公司关联方开发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由开发公司代发工资。2017年-2020年,代垫工资金额分别为5.95万元、74.96万元、236.48万元和47.93万元。代付薪酬人数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00%、4.61%、15.23%和9.27%。
上述员工职位多为安保、保洁、司机、厨师、后勤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岗位,因上述部分员工对于缴纳个人部分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意愿较差,导致公司难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此外,开发公司存在为公司员工代付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情况。上述事项对2017年-2020年的营业成本影响金额分别为0万元、39.77万元、63.42万元和17.35万元;对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的影响金额分别为5.95万元、35.19万元、173.07万元和30.58万元;对管理费用中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影响金额分别为23.07万元、59.13万元、16.82万元和0.00万元。
木业股份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基础物流、港口装卸等劳务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分别为8,521.54万元、7,454.15万元、8,885.54万元和5,747.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65%、20.37%、24.14%和28.30%;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无形资产使用权租赁的金额分别为159.43万元、173.55万元、128.28万元和70.61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7%、1.17%、0.67%和0.87%。
报告期内,唐山文丰特钢有限公司、唐山文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河北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文丰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金额分别为8,381.69万元、7,443.23万元、8,882.18万元及5,692.40万元,服务对象主要为文丰特钢。公司在2018年向文丰特钢提供港口服务,金额为72.7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为文丰特钢提供矿粉、焦炭、石灰石等原料矿粉道路运输产生收入分别为7,175.30万元、6,302.78万元、7,289.55万元及4,593.75万元,占关联运输服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5.61%、84.68%、82.07%及80.70%。
文丰特钢由柬埔寨荣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2.50%、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6.35%、唐山正茂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15%;文丰集团系公司实控人刘少建之父刘文丰(JeffLIU)、刘少建之母陆明荣合计持股100%。
唐山曹妃甸区金茂物流有限公司作为木业股份2019年的第二大客户,公司与之的交易也被认定为木业股份的关联交易。不过木业股份并不想直接称金茂物流为关联方,称提供的运输服务最终客户均为文丰机械和文丰特钢,因文丰机械及文丰特钢系公司关联方,根据关联交易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审慎原则,虽然金茂物流不是公司关联方,但是对公司为金茂物流提供运输服务认定为关联交易。
2019年末和2020年末,唐山顺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为木业股份其他应收款第四名和第三名客户,代垫款余额分别为2405.96万元和1354.56万元。工商资料显示,这家公司的联系方式与木业股份的多家关联方相同,包括子公司唐山兴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曹妃甸文丰港口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曹妃甸文丰码头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唐山木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
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均值,应收代理业务代垫款账面余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63亿元、1.382亿元、1.319亿元和1.330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70%、27.83%、37.98%和38.41%,2018年末-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68%、39.58%、38.65%和35.0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90%、98.99%、93.38%和91.42%。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7、2.33、2.73和1.53,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4.93、4.37、4.89和2.99。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不同导致。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仍可能增长,如果公司对上述账款催收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代理业务代垫款、押金保证金以及备用金等,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64.74万元、17,946.65万元、10,832.03万元和7,524.1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04%、36.13%、31.19%和21.73%,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应收代理业务代垫款。公司应收代理业务代垫款包括因开展木材进口代理业务而形成的代国内客户垫付的进口货款、代理开证费及利息、代付进口增值税、代付银行手续费及其他杂费等,应收代理业务代垫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138.64万元、1.78亿元、1.069亿元和7,478.3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进口代理业务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一年以上账龄比例逐年增加,存在代垫款可能无法全部回收的违约风险。另外,若木材加工企业因未来木材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放弃进口木材所有权,尽管公司有权对未付款的货物直接行使留置权和扣除保证金,但是公司所垫付的资金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因作为一张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人之一被他人起诉,诉讼金额为人民币117,982.00元。2019年12月11日,经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裁定,连同公司在内的五个被告人支付。2019年度公司根据法院裁定,计提预计负债117,982.00元,同时确认营业外支出。
木业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东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工程项目位于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区二港池东侧岸线北端,拟建设2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利用岸线长度600m,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360万吨,其中集装箱年通过能力10万标准箱。本项目由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文丰港口实施。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尚未开始建设,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
文丰港口成立于2016年4月27日,2018年-2021年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2020年净利润为-3.313万元,2021年6月末净利润为-28.57万元,处于亏损状态。
2017年,杨姗通过共青城万事达和宁夏众一天成投资向木业股份进行了定向增资,2.16元/股增加了7166万股的股票,成为木业股份的第八大股东,持有木业股份约0.41%的股份。而之前木业股份在信披里称杨姗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不过后来遭到被代持人之一石玮的配偶的“举报”。木业股份前番冲刺资本市场未果,一大原因就是在股权代持的信披问题上,那么,那客户关联方的信披,会不会再次成为木业股份上市路上的“拦路虎”?
原文标题 : 二次冲刺的木业股份难掩信披不清顽疾,营收净利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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