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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长文】2018年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分析及前景预测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于2002年颁发《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于2004年颁发《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确立了以特许经营制度为核心的中国城市水业市场化改革,使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进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城镇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鼓励按照‘厂网一体’模式运作,提升污水处理服务效能”。2015年4月9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地方各级财政对PPP项目予以适度政策倾斜。鼓励结合项目自然条件和技术特点,创新融资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改进项目运营管理的有效途径,构建社会资本全程参与、全面责任、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规范化PPP模式。

国家对环保产业的持续大力支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大型投资项目的涌现,使得社会资本关注发展潜力巨大的环保市场,大型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社会资本跨行业进入环保市场,通过项目投资、合作经营、收购、兼并的方式抢占尚处于成长期的环保市场,加速了环保市场格局调整,地方水务企业经营体制进一步被打破,跨区域经营趋势明显。

目前从事污水处理运营的企业大致可分为四类:1)威立雅集团、法国苏伊士水务、英国泰晤士水务、德国柏林水务等一批跨国水务巨头凭借其品牌、资本等优势通过直接投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陆续大规模进入中国污水处理市场,取得了市场先导地位。2)以首创股份等为代表的一批大型国有上市企业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丰富的社会资源、较低的融资成本等优势迅速发展壮大,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拓抢占市场。3)以区域性业务为主,通常集该区域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职能于一体,如中原环保、滇池水务、兴蓉环境以及各地水务公司等。4)近年,随着国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一批民营企业凭借着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机制、技术创新等优势迅速崛起。如以膜法水处理技术领先的碧水源,以园林工程见长的东方园林。

以面向环境效果、持续采购服务为核心的PPP模式是目前环保市场大力推广的主要模式,其合作内容广泛,从最初的单个供排水项目、城镇供排水打包项目、村镇供排水打包项目等发展到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期大型央企、国企凭借社会资源、资本实力和较低的融资成本,在招标过程中竞争优势明显,大部分民营公司或资本实力较弱的区域性公司只能通过共同投资或提供设备销售及服务运营的方式来参与PPP项目,承接项目数量和质量都不占优势。2017年底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以下简称“92号文”),92号文严格把控新项目入库标准,对之前存在问题的PPP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限制央企参与PPP项目,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11月28日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从多个方面鼓励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利好一些在技术实力、运营能力、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规模等方面拥有较强优势的环保企业。环保行业的竞争格局或将发生改变。

为了追求更强的整体竞争优势,获取更多的项目,有效控制投资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众多业内企业从单一的设备提供商、材料研发及生产商、工程承包商或运营商逐步向上下游延伸,更多元的跨领域发展,以求在特许经营期内有更明显的成本控制优势,获取更多的利益,综合性的环境治理服务企业成为发展趋势。

二、主要污水处理技术

(一)污水处理流程

污水处理一般来说包含以下三级处理:

(二)主要水处理技术的特点

1、活性污泥技术

活性污泥法能从污水中去除溶解性和胶体状态的可生化有机物以及能被活性污泥吸附的悬浮固体和其他一些物质,同时也能去除一部分磷素和氮素,是废水生物处理悬浮在水中的微生物的各种方法的统称。目前是处理城市污水最广泛使用的方法。

(1)普通活性污泥法

普通活性污泥法在人工充氧条件下,对污水和各种微生物群体进行连续混合培养,形成活性污泥。利用活性污泥的生物凝聚、吸附和氧化作用,分解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然后使污泥与水分离,大部分污泥再回流到曝气池,多余部分排出系统。

(2)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AO法,又称A2O法)

A2O法指在普通活性污泥法的基础上,结合除磷工艺和脱氮工艺,通过厌氧区、缺氧区和好氧区的各种组合以及不同的污泥回流方式来去除水中有机污染物、氮和磷等的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方法。该工艺具有脱氮除磷功效,且污水处理效果好、出水水质稳定性高、技术先进且成熟、动力效率高、运行可靠性和灵活性高、管理维护简单等特点,宜用于大、中型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

(3)氧化沟法

氧化沟法指呈封闭无终端循环流渠形布置,池内配置充氧和推动水流设备的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方法。氧化沟工艺结合了推流式和完全混合式活性污泥法的特点,集曝气、沉淀和污泥稳定于一体。氧化沟中污水和活性污泥的混合液不断地循环流动,系统中能够形成好氧区和缺氧区,进而实现生物脱氮除磷。该工艺具有处理工艺及构筑物简单、泥龄长、剩余污泥少且容易脱水、处理效果稳定等优势。宜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中规定的II-V类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以及有机负荷相当于此类城市污水的工业废水处理工程。

(4)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法)

SBR工艺是在同一反应池中,按时间顺序由进水、曝气、沉淀、排水和待机五个基本工序组成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方法。反应池集均化、初沉、生物降解、二沉等功能于一池,无污泥回流系统。SBR法宜用于中、小型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

2、膜技术

膜分离方法是以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薄膜,以外界的能量或化学位差为推动力,对双组分或多组分的溶质和溶剂进行分离、分级、提纯和富集的方法。

(1)膜的分类

根据膜的孔径(或称为截留分子量的大小)进行分类,可将膜分为微滤膜、超滤膜、纳滤膜和反渗透膜。其中,超/微滤膜主要应用于污水处理及回用、给水净化以及海水淡化预处理领域,而反渗透膜则主要应用于脱盐,超纯水制造、海水淡化等领域。

(2)膜技术实现

膜技术由膜的制造技术和膜应用技术(又称膜过程)以及上述技术的耦合技术三方面构成。膜的制造技术由膜配方、制膜技术及其生产设备开发技术组成;膜应用技术主要是针对不同客户的来水情况、出水要求选择适宜的膜组件,集成适宜的膜单元装备及膜法水资源化解决方案处理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现有主要膜生产企业的制膜生产设备多为非标准设备,一般为膜生产企业根据自身制膜工艺的需要,购置通用设备,通过系统开发、集成、组合成自有膜生产设备,形成膜生产能力。由于各个企业的制膜配方技术、制膜技术都不同,其各自的生产设备也各有不同,膜生产企业的膜生产设备开发技术是企业的最为核心的专有技术之一。

目前,超滤/微滤法应用技术概括起来可分为三种工艺:连续膜过滤(CMF)、浸没式膜过滤(SMF)和膜生物反应器(MBR)。

连续膜过滤(CMF)

连续膜过滤(CMF)技术是先进的膜法水净化处理技术之一。以中空纤维超/微滤膜组件为中心处理单元,配以特殊设计的管路、阀门、自清洗单元、加药单元和自控单元等,形成闭路连续操作系统,原水在一定压力下透过微滤/超滤膜进行过滤,达到物理分离净化的目的。其技术核心是高性能抗污染膜组件以及与之相配合的独特膜清洗技术。

CMF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膜过滤工艺,工艺成熟,运行维护简单,适用于不同处理规模,模块化设计使得大型工程设备成套化水平较高。

浸没式膜过滤(SMF)

浸没式膜过滤(SMF)工艺是一种新型膜技术。是超低压中空纤维膜技术与连续膜过滤技术相结合而派生出来的一种新型的膜过滤处理工艺。它使用开放式中空纤维膜组件,将膜直接置于充满待处理水的膜池之中,通过泵的负压抽吸和大气压力,使水透过膜表面,从中空纤维膜内侧抽出,达到过滤净化的目的。

SMF是目前最节能的一种膜过滤工艺,尤其适用于砂滤池改造。该工艺利用可实现水质提标、设备利旧、扩容等目标,在超大型工程中,更有投资成优势,因此在污水深度处理和饮用水净化方面应用前景广阔,但由于其过滤压力受到限制,若在低温地区使用,产水量会受到较大影响。

膜生物反应器(MBR)

MBR指把生物反应与膜分离相结合,以膜为分离介质替代常规重力沉淀固液分离获得出水,并能改变反应进程和提高反应效率的污水处理方法。常用组件类型主要有板式和中空纤维两种。按照生物反应池和膜组器布置方式,可分为浸没式膜生物处理系统和外置式膜生物处理系统。

实质上MBR需要建立在活性污泥生物处理单元的基础上,其不同之处在于以膜过滤取代了传统二沉池,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活性污泥法的污泥流失和膨胀问题,容积负荷高,处理效果稳定,出水水质总体上优于常规生物处理技术。由于市政污水经MBR处理后可直接作为中水回用,因此广泛用于污水处理要求高、用地紧张的地区。

需关注MBR容易出现膜污染问题,对运行管理要求高,检修及化学清洗较复杂,需进行定期在线清洗和离线清洗;膜组件采用中空纤维更换周期多为3-5年,采用板式更换周期多为5-8年,需要考虑膜组件更换费用;由于受膜通量限制,遇到水力冲击负荷时调节余量较小;反应器内污泥浓度高,膜组件出现损坏等问题时,需注意出水的水质安全。

实际使用中,CMF、SMF主要处理相对清洁的水,如地表水、地下水、污水处理厂或预处理后尾水、海水淡化和纯水制备过程中反渗透(RO)膜组件的前处理水等,以上应用领域占整个超/微滤膜应用领域的绝大多数比例。而MBR早期用于小型分散、有污水回用需求的区域,目前在经济发达、用地紧张、污水排放标准高的地区的污水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中得到应用。

三、污水处理项目的主要运营方式

1、EP模式

政府或其授权方将工业或市政大型整体配套水处理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或邀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商中标后,拟定方案、设计系统,就工程施工、设备集成、系统调试等环节分包招标或邀标,然后通过系统组装集成的方式组成一个能完成特定功能的系统,交付给项目业主。EP模式不涉及土建安装工程。

2、EPC模式

EPC模式是EP模式的延伸,在EP模式的基础上增加土建安装过程。

3、BOT模式

企业承担水处理系统项目的筹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在合同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水处理系统,并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用,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合同期满后,水处理系统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方。

BOT模式是在EPC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对项目的投资及项目运营期的运营管理过程。

4、BT模式

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其授权方通过招投标方式引进BT方并授予其项目建设的特许权,BT方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技术,安排融资和组织项目的建设。投资方在建设完成后移交项目,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的约定总价。

5、ROT模式

企业按照签订的提标改造及运营管理合同、技术改造特许经营协议等,对客户已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之后在商业运营期内提供专业化运营。委托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运营服务费。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客户无偿移交项目设施及相关的运营记录等。

6、TOT模式

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方将建设好的污水处理设施在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企业进行运营管理。企业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此来支付营运成本并获取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企业将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

7、BOO模式

由企业建设和拥有运营污水处理设施。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授权企业在委托运营期内负责污水处理项目相关设施的运营及维护,企业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将保留设施,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8、TOO模式

企业收购已建成设施的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产所有权,地方政府授权企业经营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取污水处理费用,并在现有特许经营期满后将保留设施,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9、PPP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项目发起人向社会招标,企业中标之后,政府或委托方参股中标企业设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PPP协议,并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的收入包括建设期的建造收入和运营期的运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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