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通报十起涉气典型环境案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对外公布了十起典型环境案例,其中两起案件相关责任人被追责,8起案件涉事企业被重处重罚。这十起案件分别为:
1、保定市清苑区政府对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不力。
8月7日,环境保护部就保定市清苑区督办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8月23日,保定市委给予清苑区副区长魏洪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清苑区副区长职务,给予清苑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会军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石家庄市无极县艺美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落实环保部强化督查问题停产整改要求,擅自违法生产。
无极县针对北苏镇政府和环保部门执法监管不力、电力部门违规供电问题,分别给予北苏镇镇长刘云芝、党委副书记李欣凯、工作人员贾军伟等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无极县环保局局长赵东辉行政警告处分、环保局主任科员石贵强党内警告处分、北苏镇环保所所长谷建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苏镇环保所工作人员李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县供电公司副经理郝光明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北苏镇供电所所长赵彦龙党内警告处分 。
3、保定市东方造纸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煤炭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护措施。
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依法对企业处以93.5万元罚款。
4、石家庄市藁城区河北天意碳素有限公司高架源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煅烧炉废气无防治设施直接排放、物料覆盖不完全、路面扬尘严重。
石家庄市藁城区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处以30万元罚款。
5、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第一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干气脱硫再生塔二氧化硫超标,加氢分馏排气筒氮氧化物超标。
沧州市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对企业依法处以40万元罚款。
6、邯郸市复兴区环境执法大队对河北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的出铁场盖板变形、烧结上料口封闭不严,造成无组织排放污染物。
邯郸市环保局复兴分局依法对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
7、衡水冀军桥闸工程橡胶有限公司铸造车间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组装车间外露天喷漆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衡水市环保局依法对企业铸造车间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对企业组装车间外露天喷漆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8、邯郸市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未实现监控设备联网。
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02万元罚款。
9、唐山市滦县金马工业有限公司人为干扰在线监测,擅自移动自动监测设备。
滦县环保局依法对企业处以11万元罚款。
10、辛集市河北德瑞淀粉有限公司锅炉烟道破损,烟气跑冒。
辛集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将相关涉案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河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9月12日,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执法检查方案已正式印发,河北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气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组织全省交叉执法、暗访执法行动,加密执法检查频次,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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