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的工业节能政策与措施
建立工业耗能设备和产品的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
由于工业过程的差异性,国外对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单位产品能耗大多没有给出严格的标准限定,但对企业用能设备和生产制造的终端用能产品制定了严格的强制性节能标准,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日本机电设备的能效标准、标识的制定采取的是“领先产品”能效基准制度,即对汽车和电器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制定不低于市场上最优秀商品水平的能效标准,并明确实施的目标年度.1999年已开始对各种电器设备实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以利于消费者进行比较。1980年,美国开始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1992年开始实施“能源之星”自愿性节能认证。美国的采购法以及多个总统令都规定政府部门必须采购“能源之星”产品,因此“能源之星”的采购间接地成为一项强制性行为,也是国外产品进入美国主流市场的“技术壁垒”。
加强节能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
国外的节能信息传播和咨询服务往往由政府提供经费资助,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属非营利性质。比如在日本,为了切实加强对指定工厂的管理,帮助企业采取措施,节能降耗,日本经济产业省十分重视对指定工厂的节能诊断,并设立专项资金,委托日本节能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通过节能咨询专家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详细的能源审核.提出改进的具体建议,预期效益和优先次序。同时.经济产业省定期发布节能产品目录,政府设立节能月,节能日,举办能源效率展览和各种大型宣传活动,开展节能产品的技术评优和奖励括动。法国对节能信息的服务和宣传也具有相当规模,在全国共建立了100个信息宣传点,通过电视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公用咨询电话等,广泛宣传节能知识,每年用于节能宣传的财政预算就达9000万法郎。
开展广泛的国际排放贸易活动
《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发达国家为实现减排承诺,在挖掘国内节能潜力的同时,积极开展多国或区域性的国际合作。当前,国际间有关二氧化碳排放贸易的经济合作非常活跃,工业节能项目首当其中。2005年1月,作为最大的多国、多行业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贸易计划,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计划(EUETS)开始运作,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间的二氧化碳排放贸易系统,覆盖了12000多个用能装置,贸易量接近欧
洲一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欧盟ETS计划包含了所有的电厂、石油冶炼厂、钢铁厂、焦炭厂、水泥厂、玻璃和陶瓷厂以及所有20MW以上的用能装置。
发达国家工业节能政策的主要特点
市场与政府作用界面清晰,政府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
从发达国家多年的节能工作演变来看,各国政府对节能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强。因为节能不仅仅是解决某种资源的稀缺问题,它涉及到国家能源安全,涉及到社会的公共利益,节能减排更是涉及国际间的政治
外交问题。在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市场开拓方面,信息不对称现象也会影响公众对节能产品的选择,显然,光靠市场的力量和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干预。目前各国政府对节能工作干预力度虽有所加大,但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的界面还是比较清晰的。政府作用力往往是在市场力量基础上的,或是一个加强引导与调节,或是对市场缺陷的某种弥补。例如任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方面,首先遵从市场对资源的优化和配置作用,然后再利用财税手段予以适当的调节和激励,充分考虑两者的结合与互补。政府对市场作用的着力点也主要侧重在消费方,弥补消费方对信息掌握的不足。比如,制定强制性产品节能标准和推行节能标识制度等,正确引导消费。
最新活动更多
-
12月12日预约直播>> 友思特为新能源电池行业聚能的视觉与光电方案
-
即日—12.20点击申报>> 维科杯·OFweek 2024(第三届)储能行业年度评选
-
即日-12.20立即参评>> 维科杯·OFweek 2024锂电行业年度评选
-
限时免费点击下载>> 2024储能产业抢占制高点发展蓝皮书
-
参编单位征集中立即参编>> 2025锂电市场格局及未来研判蓝皮书
-
2025年3月抢先报名>> OFweek 2025(第九届)动力电池产业年会
发表评论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