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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固废政策和标准生效 关乎企业和个人!

2020-09-02 09:22
上海有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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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铜污泥处理处置方法》(GB/T 38101-2019)

规定了含铜污泥处理处置的术语和定义、含铜污泥来源与组成、处理处置方法和环境保护要求。包括火法处理工艺、湿法处理工艺、安全填埋等。要求,含铜污泥在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符合废气环保排放要求,产生的废水应符合废水环保排放要求,废渣应按GB 5085.7的规定进行鉴别(属于危废的按GV18597和HJ 2025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202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修订通过,共九章一百二十六条,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均进行了更严格、更明确的规范。

此次修改固废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实践需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此次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从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可以进行回收利用。

按照新发布的《细则》,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可以进行回收利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表示:“其实更重视的是车本身的情况,如果这辆车具有循环利用价值,符合循环再利用的市场价值,那么它的价值自然就会高一点。之前的定价都是按照废金属或者一台多少钱,它的价格是‘死’的,没有市场弹性。现在的政策可能让车主多一个议价的方式。”

《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6月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全面提高危险废物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记者了解到,条例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市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相关单位、场所和地点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列入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参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制定相关应急措施。各相关单位、物业服务方和个人应当服从政府统一指挥,落实就地消毒、分类、收集、运输等应急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使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和重点管控生活垃圾。

《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裁量采用百分比模式,百分比模式是根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设定裁量起点和若干裁量因素,对裁量起点和各裁量因素在百分值以内分别确定若干具体百分值,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应的各项具体百分值累加后,乘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法定最高罚款数额,得出罚款金额的模式。

《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

为了防治散煤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散煤的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散煤,是在商业服务业、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等领域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广东省《江门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为规范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对城市产业废水、生活污水(以下简称污水)、大气降水(以下简称雨水)的接纳、输送、排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公共管网、沟(河)渠、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用于本区域排水的管道、沟渠、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9月1日,有着里程碑式意义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宣告深圳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强制时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将被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深圳将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9月份是警示期,10月起,对不开展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

《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餐厨垃圾管理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

为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的《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是贵州颁布的首个省级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全文由总则、节约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节约用水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三条组成。

《条例》的实施是中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新时代治水思路的有力举措,为保护水生态、破解水问题、保障水安全进一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

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执行。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消息,9月1日开始,我国将实行新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分别规定了钾肥、救灾肥、春耕肥三种化肥的储备规模还有储备时间等。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分为钾肥、救灾肥、春耕肥储备三部分。钾肥实行全年储备,布局重点向交通便利地区或粮棉主产区倾斜;救灾肥、春耕肥储备期均为半年,其中救灾肥布局重点向灾害易发地区和重要粮食主产区倾斜,春耕肥布局综合考虑各地农业用肥量、化肥生产运输能力等情况研究确定。所有承储企业都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作者:SMM在线问答来源:S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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