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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行业环保宝典!政策、需求影响、未来趋势全面梳理

近年来,我国多地相继发生了如陕西凤翔、河南济源、湖南武冈和湖南嘉禾等数起涉铅企业重金属污染事件,为我国以铅为代表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敲响了警钟。

造成这些铅污染事件的污染源以铅冶炼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为主,反应出国内铅冶炼行业的重金属污染防控监管存在漏洞。提高环保水平,有效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对推动铅冶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

我国铅污染事件的高发态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电池生产环节铅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尽管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烟、铅尘、硫酸雾和污水等已有较成熟有效的处理技术,但其投入约占生产线投资的三分之一左右。由于多数企业规模小,环保投入不足,设备设施简陋,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由于运行成本的原因,相当一批企业环保设施成为“摆设”,导致铅污染事件频发。

二是回收无序导致含铅废酸污染严重。目前,铅酸蓄电池回收以大量个体从业者为主,基本上处于一种无序状态。由于普遍缺乏环保意识,加上经济利益驱使,相当多回收点进行手工破碎拆解,高价卖出铅片后,酸液随意倾倒,大量含铅废水、铅渣、铅泥进入下水道、水域和土壤,其他价值不高的材料随意抛弃,含铅隔膜与垃圾一起焚烧处理,污染严重。许多再生铅企业基于经济性等方面考虑,默许倒酸行为。

三是铅再生利用不规范导致大量二次污染。回收的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再生铅生产。由于再生铅企业太多,全行业有240多家企业,平均产能规模仅4500吨/年(数据截止2013年6月)。众多小企业由于没有环保设施或设施极为简陋,工艺技术极其落后,二次污染非常严重。

铅污染事件频发,已经引起了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铅污染形势十分严峻,行业秩序混乱,已到了非下大决心治理不可的地步。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一轮又一轮的环保政策开始不断出台。

环保政策来袭 铅行业迎来灭顶之灾?

1、中央环保督查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简称《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会议传递出一系列重要信号:要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近期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

2016年,雾霾警报频发,令国家加大环保力度。同年11月,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4日至30日陆续实现督察进驻,对北京、上海、广东、湖北、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进行环保督察工作。据了解,虽然在前期的多次检查后,金属企业的环保措施有所改善,但仍存一些企业有待优化或处理。

例如铅的冶炼方法有火法和湿法两种,目前以火法为主,湿法炼铅尚处于试验研究阶段。火法炼铅基本上采用烧结焙烧--鼓风炉熔炼流程,我国主要是采用这种工艺,产量占矿产铅产量的50%以上,这种工艺流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

根据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新建、改造及现有铅冶炼项目,粗铅冶炼须采用富氧熔池熔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或一部炼铅工艺,并需配套双转双吸或者其他先进制酸工艺,必要时制酸尾气需配套脱硫设施。

带来的影响:

对铅行业供给端的影响明显。从两次受环保督查的省份来看,15个省份2016年1-11月全国铅精矿产量占比高达69%,其中陕西、甘肃、江西、河南、云南影响较大。据报道,云南个旧的铅冶炼厂全面关停,针对督察反馈意见,云南个旧市要求2017年6月底前所有鼓风炉炼铅企业全面停产整顿,对无组织废气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2017年底前完成鸡街片区12座鼓风炉的淘汰。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沙甸地区59座铅冶炼鼓风炉的淘汰。不仅如此,云南部分小型铅矿山也受影响暂时关停。

从原生铅方面来看,受环保督查的影响,2016年6月全国主要原生铅厂开工率为64.7%,随后7月和8月全国主要原生铅厂开工率分别下降至56.75%和52.92%,9月更是跌至50%,降为年内新低。7月原生铅产量25.46万吨,8月下降至24.61万吨,9月进一步下降至22.52万吨。

从再生铅方面来看,11月份第二批环保督查再起,再生铅企业关停面积扩大,供给收紧推动价格上行。

从价格方面来看,原生铅和再生铅的价格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铅精矿的价格涨幅高达100%。

2017年,第三批环保督查结果显示,有色金属行业所暴露的问题尤为突出,铝铅锌行业深受冲击。在湖南,中国五矿集团下属的多家企业、湖南有色衡东氟化学有限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金龙矿业、湘潭碱业公司、湖南新新线缆公司等多家公司被点名;在贵州,六盘水市旗盛煤焦化公司、黔西南州兴仁县登高铝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有色金属行业公司被点名。

另外,相关数据显示,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8个省、自治区,累计交办转办群众举报13826件;相关地区立案处罚2115家,处罚金额9449.24万元;立案侦查122件,拘留146人;约谈1113人,问责1797人。对于铅行业来说,此次的环保检查对原生铅和再生铅的持证企业基本没有影响,只对再生铅非持证企业影响比较大。

2、京津冀发布采暖季“限产令”

2017年,环保部等10部门、京津冀晋鲁豫等6省市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

对于有色金属行业的要求与限制:

1、有色化工行业实行优化生产调控: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

2、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铜铅锌冶炼、电解铝、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3、要求各地要做好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2018年采暖季企业限产停产继续

2018年2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10月1日起,河南省对有色金属再生企业的熔铸工序限产50%以上。

针对有色行业,2018年10月1日起,电解铝、铅、锌、铜、镍、钴、镁、钛、钒、锡、锑、Hg和再生铜、铝、铅、锌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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