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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季度环保新政盘点

  2013年对中国环保领域而言,是值得铭记的一年,年初爆发的京津冀雾霾天气,以及年末出现的全国大范围的雾霾天气,让普通百姓更加关注我国的生态问题。进入201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环保政策,无疑给环保行业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首当其冲的是新环境保护法的审议通过,有业内人士分析道:“环保行业的春天来了。”

  中央密集出台政策

  其实,从2014年起,相关部门就推出了一系列有关环保的法律和法规。

  2 月中旬,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强调“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例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抓住能源结构、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三项举措,着力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一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具体包括:“实施跨区送电项目”,“推广使用洁净煤”,“今年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开展建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锅炉”等。由于我国能源消费与资源分布的地域不匹配,此次将跨区送电作为重要举措提出,目的在于减少人口集中地区煤炭消耗及造成的污染,预计后续特高压线路建设进度或将加快。此外,年内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也将有利于大城市汽车尾气污染问题逐步解决。

  二是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具体包括:“对煤层气发电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中央财政今年安排100 亿元“以奖代补”,对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

  标准达标企业予以激励,“完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等。经济手段效果往往最为显著,此次100 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规模较大,而“以奖代补”的形式将根据最终的污染减排及空气质量改善结果决定奖励与否,而非提前进行投入补贴,这将对各地政府真正改善区域内环境质量产生更强的激励效果,中央资金投入也将更具效率。

  三是落实各方责任。此前,环保部已与全国31 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未来“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也将不断健全。此外,据环保部披露,“大气十条”配套考核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并将于近期报请国务院审议,从而形成对于地方责任的有效追究,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最后,锅炉、有色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有望逐步推出,为监管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随后,环保部同样召开常务会议传达上述精神并加以落实,审议并原则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报请国务院审批。此外,《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送审稿)》得到讨论,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原则、目标及任务提出具体要求,预计将成为年内出台的重要政策之一。

  土壤政策开始落地

  环保部2 月中旬的新闻发布会显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届时将对全国土地污染调查结果、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等问题进行明确(这也是近年来社会及媒体关注焦点),其中也将包括大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此外,环保部还于2 月底批准发布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和《污染场地术语》等5 项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旨在为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为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预计2014年有望成为我国土壤相关政策的真正落地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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