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欧洲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分析
本报告概述了2016年在欧盟(EU)整体以及国家、行业和技术层面可再生能源(RES)发展的相关情况。它还提供了2017年欧洲环境署(EEA)对这些发展的初步测算。
该报告证实,欧盟的可再生能源份额仍然符合旨在实现202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强制目标的既定路线: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0%,其中一项子目标为交通运输部门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达到10%。然而,为了确保能够实现这些目标,还需要进一步在欧盟努力部署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在最近一些欧盟成员国的终端能源消费增加的背景下。
该报告还表明,自2005年以来欧洲逐渐增加的可再生能源消费已经体现出诸多好处:与200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下的情形相比,欧盟的化石燃料消费及其相关的温室气体(GHG)排放减少了约十分之一。
从全球视角来看,欧盟在2005年至2016年间能源转型的速度已超过了世界其他地区。然而,欧盟现在仍然是人均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方面的全球领导者,但其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正在被世界上其他地区追赶甚至超越。
可再生能源在欧盟的能源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可再生能源对欧洲能源转型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它们已经开始得到大范围的商业化应用。现如今,光伏(PV)发电、沼气发电和用于供暖和制冷的固体生物质等技术的应用规模已经达到或接近欧盟各国在2010年起草的《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NREAPs)》中所预测的2020年水平。
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再次占到欧盟总发电量的绝大多数(85%)。此外,欧盟继续推进更多常规能源的退役工作,减少常规能源的建设。这有效促进了欧盟电力、供冷供热等领域的温室气体减排,在运输领域减排水平相对较低。
欧盟范围内,最近一些成员国终端能源消费的增长正在减缓可再生能源消费
比例的增长
根据欧洲环境署的初步测算,欧盟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从2015年的16.7%增加到2016年的17.0%,2017年达到了预期的17.4%。由此可见,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一直遵循着了《可再生能源发展指南(RED)》中规定的2016~2017年的既定路线,以及各国达成共识的《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NREAPs)》的两年预期轨迹。然而,与2005年和2015年之间的平均年增长率相比,可再生能源比例的年均增长率在2016年和2017年有所降低。另有报告(EEA,2018b)认为,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缓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全欧洲范围内终端能源消费的增长。尽管可再生能源装机持续增长,但由于更多非可再生能源被消耗,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有所下降。目前,自2015年以来各种资源供应的终端能源消费增长阻碍了2020年国家和欧盟能效目标的实现。这对欧盟层面实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的目标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今,各国的可再生能源比例继续存在着差异,从奥地利、丹麦、芬兰、拉脱维亚和瑞典等国的超过30%总终端能源消费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到比利时、卢森堡、马耳他和荷兰的9%以下的比例。
绝对意义上,可再生能源最常用于供暖和制冷;在运输方面的发展有所滞后
从绝对值来看,用于供暖和制冷的可再生能源仍然是欧洲主要的可再生能源消费市场。在欧盟层面,根据相关报告的数据和EEA的初步估算,可再生能源在供热和制冷领域的能源消费量中占到了五分之一(2016年为19.1%,2017年为19.3%)。自2005年以来,尽管沼气和热泵具有最快的复合年增长率,但固体生物质技术在该市场领域仍占主导地位。
从绝对意义上讲,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欧盟第二大可再生能源领域。该领域可再生能源的增长主要受到陆上/海上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增长的推动,也受到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影响,例如用于发电的固体生物质能源的增长。2017年,欧盟新增装机容量的85%是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光伏占可再生能源年增长的四分之三,海上风电占欧洲风电市场总量的20%左右。欧盟在2016年和2017年三分之一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
与2005年相比,2016年欧盟人均可再生能源电力容量增加了一倍多(2016年为每人0.8千瓦),成员国之间差异很大。对于平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可再生能源电力容量,观察到了类似的发展情况。与2005年相比,2016年增加了一倍以上,但在成员国之间仍然存在巨大差异。
在欧盟的交通运输领域,根据相关报告的数据和EEA的初步估算,2016年和2017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在总能源消费中占7%。由于可再生电力目前在运输中起着很小的作用,因此该领域的大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都来于生物质燃料。为了避免对气候、环境以及与之存在土地竞争的粮食生产(例如当天然林和粮食作物被生物燃料取代时)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只有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指南(RED)》可持续性标准的、经认证的生物燃料才能计入RED目标。认证工作通过欧洲委员会认可的自愿计划和成员国建立的国家系统开展进行。
运输用的生物质燃料在2005~2016年增长速度最快(平均每年14%),因为它们是从2005年非常低的水平开始增长的。尽管如此,该行业领域需要在2020年前持续做出与之相当的努力,才能在国家和欧盟层面的运输领域达到10%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为了实现欧盟2020年之前在运输行业中10%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提高可再生电力的份额将降低运输用生物质燃料的发展压力。
2005年以来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发展使得欧盟在2017年减少了超过百分之十的化石燃料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
2017年,成员国根据欧盟报告要求(《监测机制条例》(MMR))报告的大多数气候减缓政策和措施旨在减少基于化石燃料的能源消耗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29%)、交通运输(21%)和能源供应(15%)。这些政策和措施的目标通常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EEA,2018a)。与2005年水平相比,2016年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增加量使欧盟在2016年减少了1.43亿吨油当量(Mtoe)的化石燃料需求。这相当于欧盟对化石燃料的总消费量的11%,并且相当于英国的化石燃料消耗量(见图ES.1)。
煤炭是欧洲可再生能源替代最多的燃料(占淘汰的化石燃料消费总量的38%),其次是天然气(占淘汰的化石燃料消费总量的36%)。石油产品和相关燃料的减少不太明显,因为交通运输部门利用的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较低。2017年,被替代的化石燃料总量估计增加了1200万吨油当量(达到了1.55亿吨油当量)。
与200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情形相比,由于2005年后不断增长的可再生能源消费而节省的化石燃料消费帮助欧盟在2016年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减少4.6亿吨(9.4%)(参见图ES.2)。这几乎相当于法国的一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2017年,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进一步增加,导致总排放量减少4.99亿吨二氧化碳(欧盟总减排量减少10%)。这些变化大多发生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下的能源密集型工业部门,因为可再生电力的增加减少了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约占欧盟整体减少量的四分之三。
自2005年以来,由于受到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的推动,德国、意大利、英国国内化石燃料消费量和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绝对值在2015年和2016年降低幅度最大。然而,3个北欧国家(丹麦、芬兰和瑞典)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实施了化石燃料替代和温室气体减排,2016年这些国家仍然是欧盟发展可再生能源最有成效的成员国(见图ES.1)。
图ES.1内陆化石燃料消费总量和相对减少量(2016年,每年)
注:2016年内陆化石燃料消费量绝对减少量,以百万吨油当量(Mtoe)表示,与2005~2016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增长成正比。它代表2016年的年度估计数;2005~2016年的累计值要大得多。内陆化石燃料消费总量的相对减少表示为一个国家内陆化石燃料消费总量的绝对减少量。
图ES.2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相对总量(2016年,每年)
注:纵轴表示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的绝对RES效应,表示为每个国家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百万吨(Mt)。这种影响与2005年至2016年间国家RES消费量的增长成正比。国家位置越高,其温室气体减排总量(MtCO2)越高。横轴表示2005年以来国家RES增长对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相对)。一个国家越往右,国家RES消费量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包括国际航空和排除LULUCF)方面就越有效。
2017年,可再生能源约占全球电力装机容量净增量的70%
十多年来,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持续稳步增长。这导致2005年至2017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增加一倍以上。到2017年,连续三年,全球新增电力装机容量中有一半以上是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到了电力新增装机容量的70%(Frankfurt School-UNEP, 2018; IRENA, 2018b)。2017年,在总装机和并网容量方面,欧盟的排名仅次于中国。
从技术和市场领域来看,2017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中最令人瞩目的是太阳能和风能发电领域的大量投资。这些技术共占全球可再生能源总投资额的80%以上(Frankfurt School-UNEP, 2018)。另一方面,2015年生物燃料(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的投资低于2005年,可能是因为对第一代生物燃料的投资进入了平台期,第二代生物燃料技术仍然在努力克服技术和经济性障碍。
欧盟在人均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方面全球领先,但在欧盟以外的地区可以看到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追赶之势已经形成
2017年,欧盟人均可再生电力装机平均为0.87千瓦,在人均容量方面显然世界领先,领先于美国、巴西和中国。从绝对意义上讲,在2017年,欧洲仍然拥有全球最大的风电装机容量。然而,自2017年以来,中国已取代欧盟作为太阳能光伏发电容量的市场领导者,并且绝对有望超越欧盟,成为风能总装机容量的世界领先者。
2005~2017年,欧盟的单位GDP可再生电力装机容量的增速高于世界上其他区域。自2009年以来,欧盟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的增速尤为突出,这与2009年欧盟气候和能源一揽子计划的执行时间相吻合。但是,中国和印度在2016-2017年间的增长率高于欧盟。最近公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指南(修订稿)》(RED II),该指南将欧盟在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设定为32%,并要求成员国确保通过增加交通运输燃料供应商的义务使得同年可再生能源在运输中达到至少14%的水平。该协议预计将在欧盟再次推动可再生能源投资。
2005年至2012年间,欧洲在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方面的年新增投资在全球占比最高。尽管从2005年的46%下降到2017年的15%,这些较高的占比突显了欧洲在全球开发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先锋作用。然而,自2013年以来,中国已成为全球新一轮年可再生能源投资最高的国家。此外,中国在全球投资中的份额从2016年的35%上升到2017年的45%:全球投资活动向欧盟以外的新兴市场扩散。
其他国家在劳动力市场中与人均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就业比例方面进展更快
就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就业而言,欧盟也是全球重要的参与者,2017年估计有130万个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工作岗位,约占劳动力总数的0.5%(IRENA,2017a)。2017年,该指标排名第三,位于巴西和中国之后,美国排在第四位。在欧盟内部,德国在人均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就业水平方面排名第一,仅次于巴西。
欧盟可再生能源领域最大的雇主是风能、太阳能光伏和固体生物质行业。自2012年以来失业人数减少,2017年,欧盟的可再生能源工作量比上一年略有增加。太阳能光伏安装和组件制造中的失业人数已经通过地热、风能和固体生物质发电的就业得到了补偿。
为了2030年的目标,成员国和欧盟需要加强其在气候和能源方面的努力
为了实现2030年的欧盟气候和能源目标,到2050年发展可持续的低碳经济,成员国需要克服许多重要挑战。在短期内,这些问题涉及到制定适当的国家碳排放目标和政策回应,以确保在2030年共同实现欧盟的气候和能源目标以及在国际巴黎协定中的承诺。在中期,成员国需要提高其国家创新能力,以增加欧洲能源转型的效益。
为了保持这一势头,欧盟及其成员国应加强和建立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解决方案中的本土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这也有助于保持欧洲在这些不断增长的知识密集型行业的全球竞争力。为此,在2018年,欧盟各方机构同意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发展指南(修订稿)》(RED II),在成员国之间更系统地合作和协调国家政策及措施。欧盟委员会最近还提出了2050年的气候愿景(EC,2018c),这充分说明了欧盟愿意领导全球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努力,并支持到2050年实现全碳中和的目标。
翻译:Allan@ERR能研微讯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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