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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此而薄彼?西安市环保局的AB面

2018-08-02 10:34
生态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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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人应该牺牲自己的利益以保护大部分人的利益。”

“这个政策(指十年禁行的政策)肯定要去做的,不会取消,征求的是条款,治理污染的决心肯定不会变。”

“地方法律可以严于国家法律。”

西安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博的一番言论,成了西安网友调侃的目标,而西安的市民同样也感到十分憋屈……

薄彼:“十年限行”引发群嘲

事情还要追溯到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的《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其中一项的规定是这么说的,拟定从2019年8月1日开始,对2008年8月1前注册登记的汽油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禁止在西安市三环以内通行。

这一纸废车令,立刻引发诸多激烈反对声。如果条例真的实行,很多机动车将会被变相报废,这就意味很多民众将会为环保工作让渡极大的利益。

可以说,这比以前北京废止的京六标准,还要严苛死板,这种一刀切的政策被媒体批评为懒政的体现。果不其然,这条禁令在华商报,陕西交通广播等媒体的投票下,反对率高达92.8%。

很多网友甚至调侃道:“那在环保局上了十年班的干部,已经不能适应新环境,是不是也该淘汰”,“那做饭污染环境,三环内是不是也不能做饭了呢”。

言论虽然有些过激,但是话粗理不粗,西安市环保局在面对质疑时,反复强调这是民众的误读,用年限划分是为了让民众更加同意明白。

于是,在西安市环保局的媒体见面会上,李博副局长甩出了文章开头的那三句话,而这三句话让网友炸开了锅。

在我国现行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明确表示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对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也只能是实施引导报废。其中私家小汽车达到60万公里行驶里程,才会被引导报废。

而西安市的这条禁令,不止是严于国家法律,而是和国家法律产生了冲突。

就算退一步讲,真的想用新能源车代替旧车,这种方式也是显得太过轻率了。民生无小事,任何涉及普通民众的的利益在进行再分配的时候,都要清晰的写出改革的原因,后果和补偿。

事实上,这次禁令的出台,既没有写出这些旧车的排放量多大,污染程度有多高,也没有表明淘汰旧车和购买新车的双向补贴何时实行?补贴多少?

所幸西安市环保局终于发声,表示会认真对待大家的每一条留言和建议,认真听取,主动改进。西安市副市长也主动回应,称禁令考虑不周全,接受意见并为此道歉。

厚此:企业违规视而不见

如果仅仅是因为“十年限行”的原因,或许还不至于有这么大的反应。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西安市环保局很尴尬。

“十年限行”媒体见面会召开的第二天,西安市环保局就站在了被告席上。

7月25日下午,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诉西安市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理由是西安市环保局没有履行其监管职责,对西安市热力总公司的违法建设和违规排污行为采取姑息纵容的态度。

西安市热力总公司是西安市国有独资的集中供热专业化公司,总资产24.05亿元,这次牵涉的泾渭新城热力中心项目,也是该公司的重点项目。该项目曾经被查到过存在违建和未经验收就向大气中排污的行为,西安市环保局对此却默不作声。

前后两件事对比强烈,西安市环保局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如果说,“十年限行”是考虑不周或能力有限的话,那这样的不做为,则体现了西安市环保局涉嫌在执法上“欺软怕硬”。

环保局并非没有权力。尽管《环评法》修订后,环保局对建设的一票否决权变成了并行否决,但是环保部门仍具有查封、扣押、罚款、责令公开、责令停止建设等职权,他们绝非没有能力处理好这件事。

现在回看李博的这句“少数人应该牺牲自己的利益以保护大部分人的利益”,难免让人苦笑。

实际上,西安市的污染问题由来已久。

西安的雾霾已经严重到全国第三了。2017年,西安城刚进入供暖以后,整个城区就就更是被雾霾包围。关中地区重工业发展带来的废气排放为主,加上三面环山,常年少雨,这就变相加重了西安市的环保压力。年初甚至有因为雾霾而停课的现象出现。

仅仅在今年,从矿产违规审批被曝光,户县环保局原领导班子被集体免职,到阎良区被省大气专项督察工作追责,指出4部门及14人因环保工作不力。西安市环保局的风波就没有停过。

可以说每个人都心知肚明,西安的污染问题最大的原因还是在化工、火电、水泥等重重化工工业上。可真的需要对这些企业下手时,环保部门却总是变得犹豫不决。

施政上厚此薄彼,执行上欺软怕硬,会让整个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极大损伤。

作者:安野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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