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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全文)

(五)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立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环节,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框架,推动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完善以《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为核心,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补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法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本方针与总体战略。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对施行3年以上的相关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并推动修订完善。鼓励地方先行先试,结合区域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立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规划、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选址及周边土地使用控制、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关停并转和退城入园等政策。

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整合修订。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顶层设计,对现有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标准制修订计划,逐步形成比较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优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制修订程序,推动强制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实施统一归口管理,提高标准的统一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权威性。建立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整合完善化工、石化行业安全设计和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的国际合作交流,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制定出台安全防护距离、风险辨识和评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化工园区安全规划、煤化工安全规程等急需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

(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多灾害耦合风险评估与防控、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障、高危化工工艺事故监测预警与防控、典型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在线实时安全监控等重大关键技术研究,研制出一批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具等的开发与应用。

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危险化学品库区雷电预警、管道泄漏监测和定位、气体微泄漏检测、多光谱气体泄漏监测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继续推进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的应用。推动企业加强和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开展企业泄漏安全管理和仪表功能安全的试点。探索实施安全仪表系统安全标志认证管理制度,开展在役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对首次投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新工艺新装备进行化工工艺安全性评定和新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

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分析。配合建设平台统一、数据共享、部门联动、信息互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强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化学品的鉴定与分类工作,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设立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公布咨询电话,公开已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为社会公众、各单位以及各级政府提供安全咨询以及应急处置技术支持服务。研究组建国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建立国家危险化学品和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库,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

(七)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培养。

完善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基地,加快高素质、复合型化工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深化化工安全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全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重点,加大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监管方式方法、业务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水平。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积极推动企业聘用化工安全相关专业人员从事“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设施的操作与管理。

(八)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文化建设。

倡导“绿色化学”、“责任关怀”、“全员参与”等安全理念,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环境。推动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制度,畅通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多边沟通交流渠道,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全面客观认识了解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大危险化学品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的宣传警示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防灾救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新媒体的引导把握,利用新媒体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宣传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框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制定安全防护距离、风险辨识和评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等标准,建立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信息管理平台。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程。

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理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持续开展重点地区攻坚,以及储存场所、罐区、特殊作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建设完善国家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平台。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建设工程。

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标准,实现国家、省、市、县和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报警远程可视化管理,实施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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