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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滔环保上半年营收缩水18.5% 三大环境业务齐开花

中滔环保8月24日晚间发布称,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8,179.30万元,同比减少18.5%。毛利为39,787.70万元,同比减少11.8%。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为33,728.30万元,同比增长10.9%。每股基本盈利为0.05元,拟派中期股息每股0.0103港元及特别股息0.0018港元。

中滔环保表示,上半年营收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

(1)广东龙门龙滔循环经济产业园的BOT建设收益为人民币0.96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3.212亿元减少2.245亿元;

(2)提供供热服务、提供污泥及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以及危险废物处理服务合计贡献增长人民币0.368亿元。该部分营业额上升是因为需求上升所带动。

2017年上半年以来,为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满足国民的迫切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

一方面,国家在关于环境保护与相关产业的制度设计和法规建设上不断完善:3月初发布的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在环保方面着墨甚重,明确要求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并提出量化指标,并倡导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使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此外,《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十三五”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相继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亦已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6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经表决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更加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并针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和数据造假、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等内容,作出了相应的内容增改。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在环保执法方面持续高压态势,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推动环保工作深入开展。自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以来,国家环保部连续3年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全面推行环保法及配套措施的落实。2017年上半年,全国实施《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均大幅度上升,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加强,各项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及日趋严格的环境执法,催生出巨大的环境治理市场,本集团这样技术水准高、融资能力强、运营经验丰富的优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将愈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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