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生物质甲醇一定要符合欧盟标准吗?

2025-07-04 14:17
能景EnerScen
关注

欧盟对生物质原料来源有多重要求。

2024年,欧盟ETS开始覆盖欧盟境内停泊的船舶,对进出欧盟港口且超过5000总吨船舶征收碳配额。《FuelEU Maritime指令》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对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超过限值的船舶/船队处以罚款。

在此背景下,使用满足欧盟标准的绿色甲醇,成为航运企业减少碳配额与罚款支出的重要途径。出于成本、技术成熟度考虑,生物质甲醇、绿氢耦合生物质制甲醇成为业界关注最多的绿色甲醇生产途径。能景研究统计,截至2024年底,国内绿色低碳甲醇项目规划中有近七成数量的项目选择了“生物质”或“生物质+绿氢”方案。

能景研究发现,并非所有生物质甲醇都能够符合欧盟标准。欧盟对生物质的类型、来源等制定了详细规则,仅有满足标准的才被欧盟定义为“可再生”。

01

欧盟对生物质原料来源有多重要求

欧盟认为,生物质并非一定是可再生能源。

国际上某些地区,存在将森林、湿地等变更为能源作物种植地的情况。比如砍伐森林以种植糖类、油料作物,用于生物燃油、生物燃气等的生产。

若对生物质能源的生产方式不作限制,将对生物质原材料市场产生不当影响,并威胁生物多样性、环境和气候。

欧盟对生物质原料的来源制定了多重限制。

根据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文件,生物质原料的生产土地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是保护土地生物多样性。生物燃料不得由从具有高度生物多样性价值的土地(2008年1月时)获得的原材料制成,包括原始森林和其他林地、政府制定的保护区、荒地等。

二是保持土地碳储量。生物燃料不得由从具有高碳储量(2008年1月时)的土地获得的原材料制成,包括湿地、连续造林区域、树木茂密(符合覆盖率、树高等规定)区域。

三是保护特定环境。生物燃料不得由从泥炭地(2008年1月时)获得的原材料制成。由森林生物质生产的生物燃料,要符合各地的土地利用、土地用途变化和林业标准。

02

欧盟从碳排放量的角度对生物质来源进行了量化约束

生物质甲醇需要符合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标准。

欧盟规定,自 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运营的设施中,生物燃料温室气体排放量应相比于化石燃料减少至少65%。

其中,RED规定交通运输领域中化石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定为94 g CO2eq/MJ(基准量)。

碳排放计算范围也包含生物质的来源环节。

欧盟制定的生物燃料碳排放计算公式中,碳排放的来源不仅限于加工、运输、燃烧环节,还要考虑“原材料提取或种植产生的排放量”以及“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碳储量变化的年化排放量”。

03

欧盟优先鼓励“先进”生物燃料

欧盟提出了“先进生物燃料”概念。

在《可再生能源指令》中,欧盟制定了“附件 Ⅸ A”清单,来自此清单内的原料的生物燃料将被视为“先进生物燃料”。

清单中现阶段共包含20余种生物质原料,后续会陆续进行更新调整。其中包括秸秆(straw)、玉米棒等。能景研究对此进行了整理,主要可以分为农业废弃物、林业剩余物、城市生物废物以及其他等共4大类。

欧盟对“先进生物燃料”制定了专门的鼓励措施。

一是制定应用目标。欧盟规定,到2025年输部门能源供应中“先进生物燃料”和“RFNBO”的份额至少应达到1%,到2030 年应达到5.5%。

二是对碳排放计算进行优惠。欧盟规定,供应给航空和海上运输领域的“先进生物燃料”,其份额被视为其能源含量的1.2倍。类似的,RFNBO的份额被视为其能源含量的1.5倍。

来源:能景研究

END

       原文标题 : 生物质甲醇一定符合欧盟标准吗?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