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昇拟5244万元收购宿迁协合新能源49%股权
【电缆网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港”或“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38%的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昇”)拟收购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合风电”)持有的宿迁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协合”)49%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52,442,856.74元。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称,本次收购可进一步壮大珠海港昇风电主业规模,同时拓展光伏发电业务,填补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的空白,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宿迁协合合并报表资产总额账面值40,008.57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33,448.87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6,559.7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10,722.27万元,评估增值4,162.56万元,增值率63.46%。
公告显示,宿迁协合成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光伏项目投资。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电力”)及协合风电分别持有宿迁协合51%、49%股权。
在股权转让对价不低于净资产值的前提下,上海电力原则上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宿迁协合经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宿迁光伏项目”),并持有天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天长协合”)100%股权。宿迁光伏项目批复总装机容量为9.3MW,已于2011年12月并网发电。天长协合实际运营安徽天长高邮湖48MW风电项目(“高邮湖风电场”),该风电场实际装机容量48MW,已于2012年6月并网发电。
协合风电成立于2008年12月,由北京国华爱地风电运行维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国华爱地”)100%持股。企查查显示,协合投资有限公司孙公司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100%控股国华爱地。协合风电的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风电设备及其原材料的批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产品;电力供应。
编辑:陆佳来源:电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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