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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与控股子公司签署水六厂B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

OFweek节能环保网讯 兴蓉环境8月4日公告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以下简称“《水六厂B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成都市政府将成都市中心城区供水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自来水公司,并在《水六厂B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到期后,将接收的项目资产以合理价格转让给自来水公司。

交易概述

公告称,按照成都市政府与成都通用水务—丸红供水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11日签订的《水六厂B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相关约定及成都市政府的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将作为成都市政府指定的接收方,接收于2017年8月10日特许期期满后的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项目资产(以下简称“项目资产”)。同时根据成都市政府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于2010年8月签订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含高新区)供水之特许经营权协议》,成都市政府将成都市中心城区供水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自来水公司,并在《水六厂B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到期后,将接收的项目资产以合理价格转让给自来水公司。

公告称,兴蓉集团与自来水公司于8月1日就项目资产转让事宜签署了《框架协议》,为交易双方共同推进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奠定了基础。转让方为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是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257,106,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受让方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兴蓉集团控股子公司,兴蓉集团出资额为人民币25.7亿元,持有自来水公司92.4%股权。

据了解,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BOT项目是中国第一个城市供水BOT试点项目,由法国通用水务集团和日本丸红株式会社联合投资,于2002年2月11日投产运行,投产后由通用-丸红供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本次移交的项目资产为水厂设施,包括净水厂(40万立方米/日)和水厂取水设施。

影响与意义

为确保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的持续经营和供水的安全稳定、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及便于项目资产最终移交自来水公司,兴蓉集团在接收及转让项目资产的过程中不具体参与项目资产的运营,并协调将项目资产直接移交给自来水公司。

项目资产的转让价格最终确定以后,兴蓉集团将与自来水公司签署正式的资产转让协议,正式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当日即为交割日。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过渡期间损益原则上归自来水公司所有和承担。

本次资产转让将增加自来水公司的制水生产单元,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并突出规模效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兴蓉集团将与自来水公司签署正式的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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