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电价驻点广西专项监管报告(全文)

2014-04-30 08:34
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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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脱硫电价政策

  广西自治区政府对安装脱硫设施,并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报广西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从2010年1月1日起,广西自治区燃煤脱硫加价标准为0.02元/千瓦时。截至2013年底,广西自治区执行燃煤脱硫电价的发电企业共13家,机组装机容量共1213万千瓦,占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100%。2013年执行脱硫加价电量565.07亿千瓦时,支付脱硫加价费用11.30亿元。

  同时,根据环保部门审核的脱硫设施投运率,广西自治区政府对未达到国家脱硫标准的发电企业,从上网电价中扣减脱硫电价。2013年11月,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对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全区燃煤发电企业不合格脱硫电量进行了扣减,扣减金额约为2100万元。

  (四)脱硝电价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4095号)规定,广西自治区政府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脱硝电价,标准为0.008元/千瓦时。从2013年9月25日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规定,广西自治区脱硝电价标准提高至0.01元/千瓦时。

  截至2013年底,广西自治区执行燃煤脱硝电价政策的发电企业共5家,机组装机容量597万千瓦,占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49.22%,执行脱硝加价电量195.78亿千瓦时,支付脱硝加价费用1.71亿元。

  (五)除尘电价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规定,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除尘设施改造,从2013年9月25日起,广西自治区政府对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执行除尘电价0.002元/千瓦时。截至2013年底,广西自治区执行除尘电价政策的发电企业共8家,机组装机容量943万千瓦,占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77.74%。2013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执行除尘加价电量127.56亿千瓦时,支付除尘加价费用0.26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专项监管工作中我们针对广西自治区的有关电网企业及高耗能企业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电费结算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总体来看,广西自治区的电网企业与高耗能企业在节能减排电价政策的执行上已比较规范,限制类及淘汰类高耗能企业近年来已陆续关停或进行了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电价政策在广西自治区得到了有效落实。但节能减排电价政策的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高耗能企业拖欠的差别电价及惩罚性电价费用等问题尚待处理

  一是2010年执行差别电价及惩罚性电价政策以来,一部分高耗能企业电费缴纳滞后及拖欠电费,电网企业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催收,但高耗能企业拒绝执行,有的甚至停产逃逸;二是部分高耗能企业在电网企业收到政府有关文件前已经关停,电网企业无法追收高耗能用户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费用;三是一些高耗能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为了维持继续生产拖欠差别电费,电网企业征收手段乏力。

  (二)执行惩罚性电价电量范围各方理解不一,存在差异

  《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对执行惩罚性电价的电量范围未作出明确规定。2011年之前,广西工信委报表中未提供企业超国家限额标准的电量数据,广西物价局对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电量的范围按核查统计期内最后一个月的全部生产用电量执行,即1-7月的统计范围,只对7月企业全部用电量执行惩罚性电价。部分高耗能企业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生产过程中电量应由国家对高耗能产品规定的标准电量和超过国家限额标准电量两部分组成,国家规定的标准电耗应视为合理电量,超过国家限额标准部分才计入惩罚性电价计量基数。

  (三)脱硝、除尘电价政策标准仍待完善

  一是目前发电企业的脱硫设施的监管措施已相对完善,环保部门可以根据脱硫设施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测,但脱硝、除尘设施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电价补贴缺乏明确依据。特别是燃煤火电机组低负荷运行时,脱硝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退出后又面临被环保部门考核等问题。二是脱硝设施运行成本较高,而脱硝电价补贴相对偏低,无法足额补贴脱硝成本。如国电南宁电厂反映燃煤机组脱硝运行液氨、催化剂耗量大,成本高,成本约为0.015-0.018元/千瓦时,而目前脱硝电价补贴执行0.01元/千瓦时,发电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压力。三是部分燃煤发电机组的环保验收相对滞后,导致节能环保电价补贴迟迟没有到位。

  (四)部分城市存在多家电网企业运营,结构复杂,体制重复

  由于历史原因,广西自治区目前存在广西电网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电网企业。大多数县级供电单位与上级市供电局为同一电网企业管辖,但仍存在部分县级供电局为上级市供电局趸售,却分属不同企业。同时,还存在一些高耗能用户不属于当地供电局供电等情况。这些问题都给政策落实、电费结算、经营管理、数据统计等方面带来了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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