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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合作行动“引爆”节能环保行业发展契机

2014-10-13 06:10
来源: 环保网

  《纲要》表明双方同意,要继续加大政府对电动汽车研发、市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扶持。在这方面,中德电动汽车战略平台发挥重要作用。该平台的目的是,改善中德电动汽车领域的交流和沟通,在所有重要方面和应用领域制定共同战略。应加强电动汽车战略平台和平台内议题的合作。德方参与部门包括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交通部、环保部和教研部。双方商定,给予企业平等享受电动汽车国家扶持和优惠的待遇,并在国家规章、标准制订中加强协调。双方将继续深化中德在电动汽车领域的标准合作。双方应在充电基建领域就扩建策略和经营模式等议题加强对话。

  中德两国应深化电动汽车示范项目和试点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在已建立的城市合作框架下,鼓励中德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参与。双方将在电动汽车战略平台框架下,探讨共建充电基础设施和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互通示范项目。

  《纲要》表明双方强调,鉴于城市和人口稠密区交通压力不断上升,公共短途客运和人力交通工具将成为可持续城市交通的重要基石。交通工具的有序衔接将为塑造一个气候、环境和社会可承载的环保型交通体系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各交通责任行为体联网而实现“绿色出行”,即公共短途客运、人力和步行交通工具节点最优化衔接。应加强此领域相互经验交流。

  《纲要》表明双方商定,将进一步密切在国际航运议题上的协调,加强航运市场监管方面的交流,并致力于在国际海事组织框架内的合作。进一步扩大两国在内河航运和航道领域具体合作,重点开展在岸电供应、升船机、船闸运行维护方面的合作。推动开通上海港与汉堡港之间的集装箱绿色航线。利用岸电方式降低靠港船舶二氧化碳的排放。

  《纲要》表明中德两国愿在国际民航组织内密切沟通,在多边框架下寻求调节国际航空碳排放的解决办法。双方愿同所有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一道,密切对话,寻求合作。

  《纲要》提出双方强调,愿继续贯彻并深化《中国交通运输部和德国联邦交通部关于落实绿色物流领域双边合作共同意向声明行动计划》中商定的促进可持续物流产业举措。

  环境和气候领域合作

  《纲要》表明双方强调环境保护对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中德两国将以高远目标为指引,深化双方多年来在环保和气候变化领域富有成效的合作,共同推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全球气候变化挑战需要中德两国坚定应对。双方将通过政治层面,特别是中德气候变化工作组,以及彼得斯堡气候对话会等非正式论坛进一步深化现有合作,并在联合国气候谈判框架内紧密合作。各国应共同努力,确保在巴黎举行的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达成一个公约下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议定书、其他法律文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议定成果。双方将在中德气候变化伙伴关系框架内就有关气候变化的国内政治措施和国际谈判开展交流。

  中德两国将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国际气候保护倡议(IKI)框架内,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方式等更高目标作为双边合作项目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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