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并网:屋顶发电多余卖给电网

2013-08-15 16:37
瑾年Inv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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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正在逐步落地,光伏等新能源并入电网的“最后一公里”政策有新突破。南方电网公司近日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新能源有序协调发展。

  涵盖太阳能等多种新能源

  南方电网公司表示,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手段。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认真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重要举措,南方电网公司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支持和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

  据悉,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在全国率先出台《支持新能源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促进南网五省区新能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数据显示,2012年,南网五省区非化石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分别达到44%和38%,高于全国28%和21%的平均水平。

  南方电网表示,此次在《若干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务院近期有关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

  《意见》涵盖了太阳能、风力、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意见对分布式项目也进行了解释,是指以上新能源项目中,位于用户所在地附近,所生产的电能主要以用户自用和就地利用为主,多余电力送入当地配电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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