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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1+6”配套方案决战秋冬雾霾

《攻坚方案》还公布了34个地市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农村地区是重点。但多数农村地区经济条件较有限,在电网改造、输气管道建设、电价补贴方面需要大量的扶持和补贴。为此,中央财政将加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力度,将天津、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市列入第一批试点城市,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支持清洁取暖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力度,2~3年时间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

重磅消息是,《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即将出台,目的是综合运用完善峰谷价格、阶梯价格等杠杆作用,扩大市场化交易等方式,降低“煤改电”“煤改气”的运行成本。

从措辞变化看监察执法

8月底,环保部联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方政府一口气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专项督察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量化问责规定》等4个配套实施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报道方案》也将于近期内出台。

一口气发4个配套方案,且全部围绕环境监管督查,再联想到今年初以来相继开展的多轮环保督查,可以预见今冬的环境监督执法一定动作良多。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曾表示,要实行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即督查发现问题,交办责任落实给地方,然后巡查,督促问题解决。对整改慢的,实施约谈,对不执行的、问题突出的实施专项督查,如此形成一个完整的督查体系,从而避免过去执法查完就了事,企业过后又复燃的现象。这次4个配套方案的出台,正是对这一思路的落地。

《巡查方案》提到,2017年9月15日~2018年1月4日,环保部将派出102个巡查工作组进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所有城市及所属县(市、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日常化巡查工作。所有派驻人员从环保部直属单位抽调,每轮人员连续工作14天,两周轮换一次,每轮次共310人,总计2480人次。

“巡查与督查有着本质的区别。”田为勇表示,“巡查和督查有三个不同。第一是目的不同。督查是第一步,其目的是发现问题;巡查的目的是核查地方对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地方解决问题。第二是内容不同,督查是查企,巡查是两者结合,既查企,也督政。第三是组织形式不同,督查是从全国抽调,参加巡查的则全部是部机关或直属单位人员。”

《问责规定》则创造性地运用量化问责,问责可至市委书记级别。例如,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2个的,对副市(区)长实施问责;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3个的,对市(区)长实施问责;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4个的,对市(区)委书记实施问责。

完成《攻坚方案》确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市(区)长问责;目标比例低于30%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区)长问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区)委书记问责。

“最近社会上出现了不同的声音,认为环保督查导致大面积工厂停工,一些市场产品价格上涨。从4项监督执法配套方案来看,今明两年的环境执法依然不会放松,将会对地方政府高度施压。不过,在接下来的督查中,可能还将新增一项内容,那就是重点纠查地方政府粗暴应对督查,搞一刀切关停限等行为。”上述业内专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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