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三问关于国务院加快发展节能产业的意见

2013-08-15 11:21
Timeless落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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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该意见提出了近三年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产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并成为支柱性产业。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介绍,该意见对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扩大有效需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笔者看来,当下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社会经济及民生保障等方面有多重积极效应,但鉴于各种约束条件,有必要警惕一些误区,尤其是在供需的良性互动方面,建立需求推动型的市场框架不可或缺。

  首先,就出发点而言,中央政府决定在多年发展的基础上,将节能环保产业提升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其实质是寄望于在现行GDP核算及政府政绩考核机制下,通过引入绿色增量来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发展。

  其一,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助于环境治理和节约能源。按照国务院部署,就当前社会经济面临的各项资源环境挑战而言,在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除了不添环境污染的“新账”外,还必须克服旧有的矛盾,即多还“旧账”。基于上述考量,所有可用于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设施设备和产品,都有着修复生态环境并改变生活和生产方式的功效,这些也都包含在节能环保产业的范畴内。

  其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利于改变资源投入结构。在国民经济可供利用的资源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相关激励措施来鼓励节能环保产业,这相对于其他产业而言,可以有效发挥“挤占”作用,即让绿色的产业和经济增量来优先“挤占”社会经济各种资源,尤其是“挤占”三高(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产业的投入,凸显节能环保产业的“高地”效应。

  其三,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还可以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绝对意义上的增量。在传统产业日趋饱和、新兴产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下,社会经济下一步的增长将源于何处?笔者认为,在内外都迈向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下,通过鼓励节能环保产业,来推动内外贸易,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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