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2015年产值达4.5万亿

2013-08-09 15:46
苏子言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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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把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下降3.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继续减少。

  为确保实现今年节能减排目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并为实现“十二五”目标奠定良好基础,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加强预警调控,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二是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督促检查。公告2012年度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把新上项目能评关,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三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和节能能力建设等节能重点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00万吨标准煤。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脱硝等减排重点工程,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00万吨,形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削减能力60万吨、6万吨;新增燃煤机组脱硫装机容量700万千瓦、脱硝装机容量1.5亿千瓦,对77条水泥生产线安装烟气脱硝设施,形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削减能力24万吨、160万吨。

  四是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深入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

  五是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以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大气、水、重金属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大治理力度。针对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严重的问题,近期国务院提出了十项防治措施,主要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联防联控,加大污染治理、完善法规标准、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动员全民参与等措施,切实治理大气污染。解决雾霾,关键是要“压煤、上气、控车、监管”,“压煤”即减少煤炭使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上气”即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控车”即限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提升燃油品质;“监管”即加大违法排污行为查处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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